为规范员工档案管理,保证员工学籍履历清楚,根据《普通高等公司员工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及《高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7号),制定本通知。
一、毕业证明及学位证明
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只颁发一次,本人须妥善保存。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遗失或损毁,经本人申请,由公司核实后出具相应的毕业证明书。
二、毕业档案
毕业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材料,要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。如有丢失或损坏,一般不予补办,如因工作等原因,确需补办的,须履行严格的补办手续,由本人填写书面申请,交至公司审核。公司核实完成后,补发相关毕业档案材料。
毕业档案材料如下:
(一)毕业生登记表
1.毕业生本人用蓝、黑色钢笔填写,字迹工整。
2.粘贴毕业照。
3.表格所列项目必须填写认真、不得缺项。
4.签字、盖章手续必须完备。
(二)成绩单
成绩单由教学单位在所有课程结束后打印并交由公司盖章。
三、补办流程
(一)提交补办申请
员工联系辅导教师或教学点说明档案补办事由,并提交以下材料:
1、下载并填写《毕业生学籍档案补办申请表》(附件一),员工本人签字。
2、准备个人信息材料:
(1)居民身份证(复印件)
(2)毕业证书(复印件)
(3)学信网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》(打印件)
各老师、教学点收齐并核对以上材料,审核合格后交至公司。
(二)档案邮寄
公司将毕业生档案用档案袋密封后发放给员工或邮寄至指定单位。
附件:档案补办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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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0月15日